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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废水中烷基汞的限值及测定问题的回复

问:我国污水、废水等排放标准均限定烷基汞不得检出,推荐的检测方法为GB/T 14204-1993,该分析方法的检出限为甲基汞:10ng/L,乙基汞:20ng/L。是否说明相关排放标准中烷基汞的限值为甲基汞:10ng/L,乙基汞:20ng/L?在使用《水质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液相色谱-原子荧光法》HJ 1268-2022开展废水中烷基汞的检测,该方法检出限为甲基汞:0.08ng/L,乙基汞:0.1ng/L,检测结果为甲基汞:1.08ng/L,乙基汞:0.3ng/L。现参照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GB 8978-1996、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GB 18918-2002等相关排放标准,使用HJ 1268-2022方法的检测结果是否符合相关排放标准中烷基汞不得检出的要求?


答:,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GB 8978-1996、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GB 18918-2002等相关排放标准指定方法检出限为10ng/L(甲基汞)和20ng/L(乙基汞)的推荐监测方法(GB/T 14204-1993)进行监测,该监测方法的检出限值是“不得检出”的判定标准。采用《水质 甲基汞和乙基汞的测定 液相色谱-原子荧光法》HJ 1268-2022开展废水中烷基汞的检测,以实际监测值报出监测结果,并注明监测方法及方法检出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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